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08 08:41:29 作者: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 焦小军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为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I1400005446000344001),招标人为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
2.2招标编号:SXCL-JC-2026-012
2.3项目概况:实验塔主体:地上46层、地下1层,单层层高3m,总建筑高度138m;测试对象:需同时并行5套独立排水立管系统,每层每套立管配置完整放水、测压、水封监测、视频观测点位;系统用途:严格依据 CJJ/T 245-2016《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采用定流量法、瞬间流法两类标准试验,自动采集压力、水封、通气、排水流量数据,自动分析判定立管排水能力;
2.4招标内容: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清单内全部内容。(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招标范围:
2.5.1货物提供及相关服务:
(1)整体方案深化设计:系统架构、网络拓扑、点位布置、电气原理图、控制柜布置、管线敷设图纸;
(2)全套硬件设备供货:PLC、分布式 IO、各类传感器、电动调节阀、快开瞬间流阀、流量计、摄像头、控制柜、供电、通讯辅材;
(3)上位机测控软件定制开发:满足标准要求的测试控制、数据采集、曲线分析、自动报告模块;
(4)现场施工集成: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接线、网络调试、单点校准、全系统联调;
(5)标准符合性验证:按CJJ/T 245-2016完成全工况模拟测试验证;
(6)技术培训、资料交付、质保期内免费维保、售后技术支持。
2.5.2中标人对所中标的货物不得转包和肢解分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备生产、安装、调试
2.8交货地点:山西泫氏实业集团厂区指定实验塔场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自动化测控或机电系统集成或仪器仪表相关业务,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标准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心研发人员熟悉 CJJ/T 245-2016、T/CECS 336-2019 两项排水测试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资历说明;
3.4设备与研发能力:具备自主测控软件开发能力,不允许全部外包第三方成套软件;PLC、采集系统需自有集成实施能力;
3.5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 1 年度财务报表,具备足额垫资供货实施能力。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09-08 17:00至2026-09-27 09: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通过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在线获取。
4.3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09-27 09:30(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网站(https://www.qianjilink.com)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届时。
5.3递交地址: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逾期上传平台不予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 开标时间:2026-09-27 09:30(北京时间);
6.2 开标方式: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完成注册同时在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0351-6078005(工作时间09:00-12:00,13:30-18:00)
CA咨询电话:13283621225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寺庄镇箭头村
联 系 人:焦小军
联系电话:1383432138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中原西街467号辉硕大厦3楼310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800356302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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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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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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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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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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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厂区指定实验塔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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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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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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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
1.项目概况:实验塔主体:地上46层、地下1层,单层层高3m,总建筑高度138m;测试对象:需同时并行5套独立排水立管系统,每层每套立管配置完整放水、测压、水封监测、视频观测点位;系统用途:严格依据 CJJ/T 245-2016《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采用定流量法、瞬间流法两类标准试验,自动采集压力、水封、通气、排水流量数据,自动分析判定立管排水能力; 2.招标内容: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清单内全部内容。(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招标范围: 3.1货物提供及相关服务: (1)整体方案深化设计:系统架构、网络拓扑、点位布置、电气原理图、控制柜布置、管线敷设图纸; (2)全套硬件设备供货:PLC、分布式 IO、各类传感器、电动调节阀、快开瞬间流阀、流量计、摄像头、控制柜、供电、通讯辅材; (3)上位机测控软件定制开发:满足标准要求的测试控制、数据采集、曲线分析、自动报告模块; (4)现场施工集成: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接线、网络调试、单点校准、全系统联调; (5)标准符合性验证:按CJJ/T 245-2016完成全工况模拟测试验证;3.2中标人对所中标的货物不得转包和肢解分包。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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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0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备生产、安装、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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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交货地点 |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厂区指定实验塔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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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自动化测控或机电系统集成或仪器仪表相关业务,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 3.标准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心研发人员熟悉 CJJ/T 245-2016、T/CECS 336-2019 两项排水测试标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人员资历说明; 4.设备与研发能力:具备自主测控软件开发能力,不允许全部外包第三方成套软件;PLC、采集系统需自有集成实施能力; 5.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 1 年度财务报表,具备足额垫资供货实施能力。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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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eq \o\ac(□,√)√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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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 |
eq \o\ac(□,√)√不组织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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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预备会 |
eq \o\ac(□,√)√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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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
分 包 |
eq \o\ac(□,√)√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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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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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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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
偏 差 |
□不允许 eq \o\ac(□,√)√允许, 偏差范围:非实质性偏差。 偏差幅度及其处理办法:非实质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非实质性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最高项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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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或修改(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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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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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通过《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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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招标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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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形式:招标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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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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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报价方式 |
固定总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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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eq \o\ac(□)无 ☑有;最高限价:8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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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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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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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eq \o\ac(□,√)√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贰万元整) 账户名称: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宾路支行 帐 号:0502122309200263101 行 号:102161000236 递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 注意事项: ①供应商汇出响应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响应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单位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采购代理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响应保证金无效。 ③响应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代为收取,严禁挪作他用。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及时足额退还,否则,引起的任何法律问题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不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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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如下: ①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②投标人放弃候选中标人资格; ③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供货合同; ④中标人以欺诈、弄虚作假或其他方式骗取中标的; ⑤恶意质疑或投诉的; ⑥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扣除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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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 特殊要求 |
eq \o\ac(□,√)√无 □有,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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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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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年08月至2026年0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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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年08月至2026年0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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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eq \o\ac(□,√)√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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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2)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辅助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对应位置盖公章、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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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组织模式及份数 |
本次电子招标组织模式: 模式二:远程投标-远程开标 【投标人远程投标,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1.正式电子投标文件 壹份 (在线加密递交); 2.辅助纸质投标文件 叁份 (1正2副); 开标后同时将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密封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中原西街467号辉硕大厦3楼310室 收 件 人:刘女士(收) 联系电话:18003563025 说明: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若有细微差别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有否决投标资格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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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1) |
辅助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1.辅助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采用A4纸(附图、附表可用A4或A3纸),所有文字描述必须准确清楚、图表清晰。 2.辅助纸质版投标文件可在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使用山西CA证书电子签章。 3.辅助纸质版投标文件须一册装订,装订整齐牢固,用左侧胶粘方法装订,不得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并逐页编码,可以正反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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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2) |
投标文件是否需 分册装订 |
eq \o\ac(□,√)√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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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08-27 09:30 (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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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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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eq \o\ac(□,√)√否 □是,退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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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
投标文件递交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 注:投标人应使用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开标时需用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无法解密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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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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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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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侯选人的人数 |
推荐前2名为中标侯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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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中标侯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相同; 公示期限: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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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是 eq \o\ac(□,√)√否,授权评标委员向招标人推荐前2名为中标侯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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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eq \o\ac(□,√)√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现金及其它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总价5%履约保证金,项目终验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 履约保证金的扣取: a.未按约定履行合同; b.产品质量、交货期等未能达到约定标准; c.其他合同约定的情形; eq \o\ac(□)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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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采用 电子平台招标 |
□否 eq \o\ac(□,√)√是,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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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完成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一、电子版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须在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工具下载----投标单位”下载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编制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如有更新,请更新到最新版后再进行编制,否则可能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失败); 2.如果代理公司已发布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版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为模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3.文件编制中如有扫描件,扫描分辨率不得大于100dpi;招标文件如有规定需要对投标文件编制页码,投标单位应自行编制添加; 4.按照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投标文件目录逐一导入相关内容; 5.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必须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如使用人员CA进行加密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 7.加密前应先确保企业CA数字证书在正常使用时间内,如加密上传后对CA数字证书进行延期,则无法对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整体大小应不大于150M,开标时如因文件过大导致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等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qjtb)上传至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及平台予以拒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3.投标人可以登录平台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抗力因素(如网络拥堵、断电等原因导致无法上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评标时以电子标书为准,因此在制作电子标书的时候,需要反复核对单位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 三、备用电子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将生成的非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nqjtb)打包后生成唯一压缩包,压缩方式使用加密压缩,压缩文件采用zip格式,压缩文件命名为“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全称”。在开标之前将压缩文件发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联系邮箱,需要启用备用电子文件时,代理公司联系投标单位发送解压密码至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联系邮箱。特别提醒,投标人发送邮件备用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至电子平台最终投标文件一致,平台会校验投标单位备用电子文件,如有不一致导致解密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电子开标流程: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签到: (1)现场签到:联系现场工作人员登录电子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 (2)远程签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登录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进行签到,操作流程如下: 登陆后选择“已报名项目--(找到报名项目)点击项目流程—选择开标签到解密—进入开标大厅—签到--(等待发出解密指令,可刷新界面查看)解密—解密投标文件(输入企业CA密码后确认)--(所有单位完成解密后,查看确认开标记录表信息)我要签章” 2.开标解密及注意事项: (1)开标时,由代理机构设定解密时间,投标人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投标人开标电脑必须正确安装“千极数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保证网络畅通(如网速较差可能会导致解密失败)。 (3)投标人必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企业CA解密,使用其他CA会导致解密失败。 (4)开标解密时用的电脑必须安装平台驱动并按照平台要求设置浏览器,具体请查看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qianjilink.com)操作指南--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 3.补救措施: 开标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采取补救措施。 (1)因“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打印并递交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上传失败记录截图,招标代理将启用备用投标文件。如备用投标文件也无法识读与获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在限定解密时间内,如发生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招标代理将启用备用非加密投标文件。如备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也无法识读与获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1.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评标,请务必认真阅读《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有疑问的可通过载明的联系方式要求技术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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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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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评标方法 |
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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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授予合同 |
招标人(或买方)根据签订供货合同执行情况及实际需要,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变更货物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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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招标人权利 |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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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否决条款 |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形者,招标人有权拒绝受理: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平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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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否决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正文第1.4.3条中要求的条款;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和评标办法初步评审中要求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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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服务费 |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标准如下: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报价不计入投标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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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声 明 |
1.招标文件中如有多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的,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 2.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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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腐败和欺诈行为 |
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任何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 (1)“腐败行为”是指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标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招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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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①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和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核实,如被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现投标人有任何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或任何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该投标或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而且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将这样做的理由告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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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交货期、质量标准
1.3.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招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采购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投标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服务要求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投标。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相关附件;
根据本章第 1.9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方案;
(9)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项目服务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投标。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公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复印。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投标文件组织模式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5辅助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及投标文件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引起递交延误责任自负。
4.2.6投标文件递交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加盖公章扫描件。《千极数采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4.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4.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5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标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介绍参加会议有关领导及参会人员;
(4)由监督宣读会议纪律;
(5)在线/远程解密(或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请工作人员点击开始唱标按钮,(语音公布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增值税税率等其它主要内容);(说明:如解码失败,现场在监标人的监督下,联系投标人开启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6)唱标完毕,生成电子开标记录。请投标人签电子公章、招标人代表加盖电子印章、监督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完毕后打印开标记录并记录在案;
(7)宣布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侯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侯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侯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侯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侯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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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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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办法 |
中标侯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 |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与营业执照与相关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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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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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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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律承诺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自律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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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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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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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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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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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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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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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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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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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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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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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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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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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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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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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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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案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的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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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制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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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 20分 (2)技术部分 50分 (3)报价部分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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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审基准价确定: 所有有效响应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审基准价。 (家数大于等于5家小于9家时,需去掉一个最高响应报价和一个最低响应报价; 家数大于9家(含9家)及以上时,需去掉二个最高响应报价和二个最低响应报价。) (2)偏差率 偏差率=(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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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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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商务评分标准(20分) |
企业业绩(15分) 投标人每提供一项同类型供货业绩得3分,满分15分。 近年日期是指:2021年08月至2026年08月 业绩得分标准:同类型业绩指排水实验塔测控系统业绩;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设备清单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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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人员(2分) 投标人提供具有维修能力的产品售后人员,每提供一人得1分,满分为2分。需提供相关证件。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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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认证证书(3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注:以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上查询截图(查询结果中证书状态须为“有效”)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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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技术评分标准 (50分) |
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含架构图、网络拓扑); |
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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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子系统分项详细实施方案; |
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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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设备选型清单、参数对比表、原厂资质证明; |
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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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机软件功能说明、界面原型截图;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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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组织架构、施工计划、总工期安排;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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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技术负责人资历、培训方案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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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维保方案、故障响应机制; |
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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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响应报价得分: 当响应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 当响应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增加1%,扣0.2分, 当响应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减少1%,扣0.1分, (不足1%按内插入法计算,计算得分可以保留两位小数)最多扣到该分值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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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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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投标人并列时 确定投标人优先顺序的规则 |
eq \o\ac(□)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eq \o\ac(□)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eq \o\ac(□,√)√其他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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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办法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侯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侯选人名单。
备注:
1.同类型项目业绩是指:排水实验塔测控系统业绩。
2.同类型项目业绩认定:以同类型合同、验收报告或结算发票为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复印件。
3.近五年内计算日期:2021年08月至2026年08月。
4.计算评委得分时,五位评委评标时,算术平均为最后得分;七位评委评标时,去掉一个最高打分,去掉一个最低打分,其余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为最后得分;当最后得分相同时,报价较低的排名在前。
5.评委在评审“技术指标及配置”时,打分不能低于该项总分的60%,评审因素缺项或存在错误或违反国家规定的评审因素可计零分,写出书面原因。
6.评审内容需要的证件、证书及类似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的编入投标文件,证件、人员证书及业绩等如有造假嫌疑可能否决其投标,后果自行承担。
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模板仅为参考,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___省___市____县(区)
甲方(需方): 签订公司(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供方): 往来单位(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设备采购及安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设备基本情况及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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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及牌号或商标 |
产地或 国别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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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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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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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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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民币 元整(¥ 元)(含税价,税率为 %);以上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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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格型号等见《 技术协议》。
第二条 设备供应范围及安装工程
(一)设备供应范围
除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外, ( 采购设备牌号+名称 )及附属设备,详见《 技术协议》主要设备供货明细(若有)。
(二)安装工程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基础图。
2、甲方负责按乙方提供的设备施工图完成土建工程的地基处理、设备基础、建构筑物等。
3、乙方负责所有设备的就位、指导安装、调试。
4、安装工期: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后 个工作日安装调试完毕,直至设备能正常运行,保证甲方无障碍使用。
5、乙方负责通过合同项下设备的相关质量检验、环保等政府部门的备案、验收。
第三条 质量标准及质量、权利保证
(一)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煤矿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及安监部门管理规范及技术运行规范,性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保证不因本设备运行给甲方造成任何安全隐患及损失。
质量标准、技术标准等相关技术参数以及生产厂家、原产地依《 技术协议》执行。
煤矿的特殊工艺要求、安全性能要求及其他商定要求: 。(如有,请具体列明;如无填“无”即可)
(二)乙方的质量、权利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为原厂制造的合格产品,各方面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品牌、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
2、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权利无瑕疵,因权利瑕疵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损失数额足额进行赔偿。
第四条 包装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等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按约定数量、质量安全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包装和运输、装卸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装如需回收,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二)乙方应在包装上注明设备品种、型号及件数等。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三)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 货物交付及安装调试
(一)交货时间: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将设备送达交货地点。
(二)交货地点: 。
(三)安装调试:本合同项下设备到达交货地点且甲方签署设备数量清点单据后,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设备,同时派专业技术人员在 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调试,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达到甲方工作人员能够顺利使用产品的目的。
(四)乙方负责在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 日内协助甲方通过当地质量检验、环保等部门及甲方备案、验收及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等,该验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保责任。(若需要)
第六条 设备的数量清点及质量验收
(一)数量清点
1、在设备到货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设备数量进行清点,签署设备数量清点单据。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作为甲方对乙方设备质量的验收证明。
2、乙方应同时将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书、质量检验证明书、装箱清单、随机备件清单等单证交付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甲方在清点设备时,发现设备品牌、型号、规格等与甲方要求的质量、技术标准不一致的,可拒收设备,同时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发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质量验收
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 日后,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经甲方及主管单位验收合格的,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签收,同时可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货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鉴定
如双方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甲方所在地不能鉴定的,可由双方共同选择的质量鉴定部门予以鉴定;双方在10日内无法就选择的质量鉴定部门达成一致的,甲方可单方选择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乙方应无条件认可甲方委托的鉴定部门做出的结论。
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保证交付甲方的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均为符合相关质量及技术规范和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本合同项下设备整套系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 2 年,传感器、PLC 核心硬件质保3年,自甲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到场时间控制在 天内(从接听甲方报障电话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若因系统正常运行发生的设备损坏,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及设备更换,乙方未能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产生的合理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给予答复或现场指导,确保甲方人员能够正常使用设备。
(三)质保期满后,如因设备设计、制造等缺陷导致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的其他设备问题,乙方应提供维修或技术服务,如需更换零部件的,乙方应协助更换并给予甲方优惠价格。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 元。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 元;增值税税率为____%。税率根据国家政策变动作相应调整,合同价款以调整后的税率计算为准。
(二)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2.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 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系统全功能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
3.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整,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 30 个工作日后支付。(质保金不计利息)
(三)乙方的收款账户
户 名: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四)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须开具正式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有权先行扣除乙方依法、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交货的,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30日仍未交齐设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
(二)乙方交付的设备品种、型号、品牌、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地方标准及甲方要求,所供设备达不到约定技术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3日内更换设备。如经两次更换,设备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为甲方办理退货,并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运输、装卸、设备质量、安装调试等问题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人身伤害赔偿。
(四)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调换设备或者直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
(五)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备案、验收或取得设备使用许可证,并因此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直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的10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货款,逾期支付的部分,应按照全国银行业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报价利率(当期LPR)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送达地址确认”
1、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
2、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3、双方同意在送达地址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履行通知义务,并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否则视为未变更。
4、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任何一方如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5、本合同其他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一)合同各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补充,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乙双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条款内容并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对此无异议。
(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件:《 》技术协议
本页无正文,为《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五章 供货要求
1、项目名称: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SXCL-JC-2026-012
3、项目概况:实验塔主体:地上46层、地下1层,单层层高3m,总建筑高度138m;测试对象:需同时并行5套独立排水立管系统,每层每套立管配置完整放水、测压、水封监测、视频观测点位;系统用途:严格依据 CJJ/T 245-2016《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采用定流量法、瞬间流法两类标准试验,自动采集压力、水封、通气、排水流量数据,自动分析判定立管排水能力;
4、招标内容: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清单内全部内容。(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招标范围:
5.1货物提供及相关服务:
(1)整体方案深化设计:系统架构、网络拓扑、点位布置、电气原理图、控制柜布置、管线敷设图纸;
(2)全套硬件设备供货:PLC、分布式 IO、各类传感器、电动调节阀、快开瞬间流阀、流量计、摄像头、控制柜、供电、通讯辅材;
(3)上位机测控软件定制开发:满足标准要求的测试控制、数据采集、曲线分析、自动报告模块;
(4)现场施工集成: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接线、网络调试、单点校准、全系统联调;
(5)标准符合性验证:按CJJ/T 245-2016完成全工况模拟测试验证;
(6)技术培训、资料交付、质保期内免费维保、售后技术支持。
5.2中标人对所中标的货物不得转包和肢解分包。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0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备生产、安装、调试
8、交货地点:山西泫氏实业集团厂区指定实验塔场地
二、项目背景与基础参数
2.1 项目建设背景
建筑排水立管排水能力直接决定高层住宅排水安全、水封保护效果。国内现有标准化足尺排水实验塔均配套高精度自动化测控系统,实现全流程自动测试、数据客观记录。 本项目严格对标 CJJ/T 245-2016 行业标准,借鉴国内成熟实验塔测控系统实施经验,建设 46 层 138m 五立管并行全自动排水检测中控系统,实现两种标准测试方法全自动无人值守试验,出具合规检测原始数据与报告。
2.2 实验塔基础参数
表格
|
参数项 |
规格 |
备注 |
|
建筑层数 |
地上46层、地下一层 |
|
|
层高 |
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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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高度 |
138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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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同时测试排水系统数量 |
5套独立排水立管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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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层测试点位 |
5个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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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管排布方式 |
一字平行排布,相邻立管中心间距1500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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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部汇合方式 |
5根立管底部汇入一根横干管排出至汇水槽 |
|
三、设计依据与技术标准
3.1 强制性及推荐性标准清单
1. CJJ/T 245-2016 《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测试标准》(最高优先级强制执行)
2. T/CECS 336-2019 《住宅生活排水系统立管排水能力(定流量法)测试标准》
3. GB 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4. GB 50093-201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5. GB 50312-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6.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7. GB/T 13850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
3.2 标准执行要求
1. 所有硬件选型、软件逻辑、试验流程、数据判定、报告格式必须完全符合 CJJ/T 245-2016 第 3、4、5 章及附录全部要求;
2. 投标方设计方案指标优于标准要求可作为评标加分项,但不得低于标准最低限值;
3. 项目验收以上述现行有效版本标准作为判定依据,标准更新自动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四、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4.1 三层系统总体架构
采用上位监控层 + 冗余 PLC 控制层 + 分布式现场 IO 设备层三级分层架构,通讯主干采用千兆工业以太网,现场传感器支持 4-20mA、RS485、以太网多协议兼容:
1. 上位监控层:中控室工控机、大屏监控平台,负责参数设置、试验流程控制、实时曲线、视频监控、数据存储、报告导出;
2. 控制层:双机热备冗余 PLC 主站,统一逻辑调度、闭环流量控制、同步采集触发、超限安全联锁;
3. 现场设备层:分布式 IO 模块、分层电动阀、毫秒级快开阀、各类传感器、高清摄像头、自动补水执行机构。
4.2 系统点位规模清单(46 层 ×5 套系统)
表格
|
控制/监测项目 |
数量 |
说明 |
|
放水控制点 |
230个 |
46层 × 5系统 |
|
压力监测点 |
230个 |
每层每系统横支管处 |
|
水封液位监测点 |
230个 |
每层每系统存水弯处 |
|
高清视频监控点 |
230个 |
每层每系统 |
|
顶部通气流量监测点 |
5个 |
每套系统顶部通气立管 |
|
排水流量监测点 |
230个 |
每层每系统横支管 |
|
底部汇合流量监测 |
1套 |
横干管汇水槽处 |
4.3 两类试验方法通用及专项技术要求
系统软件一键切换两种试验模式,硬件共用、逻辑独立,所有采集同步触发。
4.3.1 定流量法
1. 供水采用重力恒流供给,PID 闭环调节电动阀稳定流量;
2. 流量调节区间 0.25L/s~2.5L/s,最小调节步长 0.1L/s;
3. 流量控制精度≤±0.06L/s(优于标准 0.1L/s 要求);
4. 支持长时间稳态连续测试,自动分段记录稳定工况数据。
4.3.2 瞬间流法
1. 瞬间流发生器、排水时序严格匹配 CJJ/T 245-2016 附录 B;
2. 支持自定义排水楼层组合,层间排水间隔最小 1.0s;
3. 瞬间流阀门采用毫秒级快开执行机构,满足冲击流瞬时捕捉;
4. 自动记录每次瞬时排水对应的压力峰值、水封振荡数据。
五、各子系统详细技术要求
5.1 5 套排水立管空间布置要求
1. 单层 5 根立管一字平行排布,立管中心间距 1500mm;
2. 间距预留充足检修、传感器、摄像头、补水装置安装空间,满足标准管道外壁净距≥0.15m 最低要求;
3. 所有测压、取水、观测点位安装位置严格执行 CJJ/T 245-2016 尺寸规定。
5.2 分层放水自动控制子系统
1. 230 路独立控制点,单路可远程单独启闭、批量分组控制;
2. 定流量回路:电磁流量计 + 调节电动阀 PID 闭环恒流;
3. 瞬间流回路:独立快开电磁阀,毫秒级响应;
4. 单路具备故障反馈,阀门断线、卡滞系统自动报警并弹窗提示。
5.3 多通道同步数据采集子系统
1. 全通道同步触发采集,全部传感器时间同步误差≤20ms;
2. 三档采样周期软件一键切换,不可出现数据丢点、时序错乱: 50ms(20Hz):瞬间流冲击工况,捕捉压力、水封瞬时峰值; 200ms(5Hz):常规定流量稳态测试; 500ms(2Hz):长时间趋势监测,降低存储占用;
3. 所有传感器本体响应时间<50ms,保证高采样率下波形不失真。
5.4 立管压力波动监测子系统
1. 测压点布置:每层支管距立管中心 500mm 标准位置;
2. 传感器量程≥±10kPa,测量精度≤10Pa 或 ±0.08% FS(取优值);
3. 判定阈值:测试过程支管压力波动超出 ±400Pa 即判定超标,系统自动标记记录。
5.5 顶部通气流量测量子系统
1. 每套立管顶部通气管道单独设置流量测量装置;
2. 可选热球风速传感器、皮托管或涡街流量计,安装于通气管直管段中心;
3. 测量风速 0~20m/s,精度 ±1.5% 读数,响应<50ms;
4. 通气流量曲线与排水压力、水封数据时序同步存储。
5.6 水封损失监测与自动补水子系统
1. 非接触式液位计实时监测存水弯水封,测量精度≤1mm;
2. 判定标准:单次测试水封一次性损失>25mm 判定不满足标准要求;
3. 1080P 夜视摄像头,支持远程调焦,实时观察水封扰动、管内气液两相流;
4. 单路配套自动补水阀,单组试验完成后自动补水至标准 50mm 水封深度;
5. 补水完成反馈信号上传中控,方可启动下一组测试。
5.7 底部总汇合流量测量子系统
1. 汇水槽配套专用计量筒,通过液位动态变化换算总叠加流量;
2. 液位计量精度、计算逻辑满足 CJJ/T 245-2016 附录 A 计量要求;
3. 总流量数据与分层支管流量实时比对,异常流量偏差自动报警。
六、中控上位机软件与图像分析平台要求
6.1 软件整体功能框架
软件包含:项目参数配置模块、定流量测试模块、瞬间流测试模块、实时监控模块、数据存储回放模块、曲线分析模块、报告自动生成模块、用户权限管理模块、设备故障诊断模块。
6.2 测试模式切换
软件首页设置独立切换按钮,两种模式参数独立保存;支持自定义测试楼层组合(低区 / 中区 / 高区 / 全楼层),可保存多套工况模板一键调用。
6.3 采样周期配置
界面下拉选择三档采样频率,选择后自动下发至全部采集通道,无需分段单独设置。
6.4 实时可视化监控
中控大屏同步展示全部 46 层 5 系统实时数据:压力瞬时值、水封损失、分层流量、顶部通气流量、多路视频画面;超限数据标红预警,弹窗声光提醒。
6.5 数据存储、回放与导出
1. 内置数据库,所有原始采集数据永久存储,支持按试验编号、日期、工况检索历史试验;
2. 历史回放可完整复现当时曲线、视频、控制时序;
3. 原始数据、曲线数据支持 CSV、Excel 格式导出,可用于第三方复核。
6.6 多维度曲线可视化与联动分析
1. 全局排水能力曲线:横轴排水流量 L/s,纵轴系统最大正负压力 Pa,自动生成标准判定曲线;
2. 逐层压力曲线:单点楼层时间 - 压力波形,标注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时间轴自定义 30s/60s/120s;
3. 水封损失曲线:时间 - 水封损失 mm 曲线,可单系统 / 多系统叠加显示;
4. 曲线联动:同楼层压力曲线、水封曲线时间轴完全同步,分屏同显,便于关联分析;
5. 交互功能:曲线缩放、平移、悬停显示数值、截图保存、单曲线单独导出。
6.7 标准化自动检测报告生成
自动生成符合 CJJ/T 245-2016 附录 E 完整检测报告,包含:
1. 试验基础信息(项目编号、日期、测试人员、工况参数);
2. 分层流量、压力极值汇总表格;
3. 流量 - 压力排水能力判定曲线;
4. 关键楼层压力、水封时序曲线;
5. 全时段水封损失统计数据;
6. 通气流量与排水能力关联分析;
7. 依据 ±400Pa 压力、25mm 水封损失双指标出具合规判定结论;
8. 报告支持 Word/PDF 导出,可直接打印归档。
七、核心硬件设备最低技术参数要求
7.1 PLC 冗余控制系统
1. 双 CPU 热备冗余架构,故障无扰切换;
2. 运算速度满足 230 路阀门毫秒级轮询、全通道同步采集;
3. IO 点位整体预留≥20% 扩展余量;
4. 主干通讯千兆工业以太网,支持多上位机同步访问;
5. 具备掉电数据保存、故障日志记录功能。
7.2 支管压力传感器
表格
|
参数项 |
要求 |
说明 |
|
量程 |
≥±10kPa |
|
|
精度 |
≤±0.08%或10Pa |
|
|
响应时间 |
<50ms |
|
|
安装位置 |
横支管距立管中心500mm处 |
|
7.3 分层放水电磁流量计
表格
|
参数项 |
要求 |
说明 |
|
类型 |
电磁流量计 |
|
|
量程 |
0~3L/s |
|
|
精度 |
≥0.06L/s |
|
|
响应时间 |
<50ms |
|
|
通信 |
4-20mA及RS-485 |
|
7.4 顶部通气流量传感器
表格
|
参数项 |
要求 |
说明 |
|
类型 |
涡街流量计或风速传感器 |
|
|
量程 |
0~20m/s |
|
|
精度 |
±1.5%读数 |
|
|
响应时间 |
<50ms |
|
|
安装位置 |
顶部通气立管管段中心位置 |
|
7.5 非接触式水封液位计
表格
|
参数项 |
要求 |
说明 |
|
类型 |
非接触式测量 |
|
|
精度 |
≥1mm |
|
|
响应时间 |
<50ms |
|
7.6 高清观测摄像头
表格
|
参数项 |
要求 |
说明 |
|
分辨率 |
≥1080P |
|
|
功能 |
夜视、远程调焦 |
|
|
安装位置 |
每层每系统水封观察处 |
|
8 电气、设备安全与防护要求
1. 安全联锁:压力超 ±400Pa、单次水封损失超 25mm、设备故障时,系统自动声光报警、切断放水阀门、终止试验;
2. 防护等级:室内中控控制柜 IP42;实验塔室外、潮湿区域传感器、阀门、接线盒 IP65 防水防尘;
3. 供电配置:每层独立配电箱,整套系统配置 UPS 应急供电,断电后维持采集、记录不少于 30 分钟;
4. 电磁兼容:全部采集回路配套屏蔽线缆、接地、抗干扰端子,符合 GB 50093 仪表抗干扰规范;
5. 漏电、过载保护:各级配电配备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具备短路保护。
9 项目验收标准、阶段划分及交付物
9.1 分阶段验收流程
1. 出厂预验收:全部硬件、软件在投标方厂区完成联调,业主可到场核验;
2. 现场单点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后逐台校准传感器、阀门单点动作测试;
3. 全系统联调验收:5 套立管同步模拟定流量、瞬间流全工况试验;
4. 标准符合性终验:按 CJJ/T 245-2016 完整流程开展多组平行测试,出具验收记录。
9.2 硬性验收判定标准
1. 全部软硬件功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条款;
2. 全通道数据同步误差≤20ms;
3. 所有传感器提供第三方计量校准证书或原厂出厂校准报告;
4. 压力、流量、液位精度指标全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5. 自动报告格式、判定逻辑满足标准附录 E 要求;
6. 连续 3 组完整工况试验无丢点、无死机、无通讯中断。
9.3 完整交付物清单
1. 全套设计资料:系统架构图、网络拓扑、电气原理图、点位布置图、控制柜施工图;
2. 硬件资料:设备清单、合格证、第三方校准报告、原厂说明书;
3. 软件资料:上位机安装程序、完整源代码、软件操作手册、二次开发接口说明;
4. 运维资料:系统维护手册、故障排查手册、硬件更换指南;
5. 验收资料:分阶段验收记录表、全工况测试原始数据、验收总报告;
6. 培训资料:PPT 培训课件、培训签到表、操作人员考核记录。
十、商务要求(合同核心约束)
10.1 工期要求
1. 逾期完工按合同总价每日 0.05%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 10%。
10.2 质保与售后服务
1. 整套系统免费质保期不少于 2 年,传感器、PLC 核心硬件质保 3 年;
2. 质保期内硬件损坏免费更换、软件免费升级、免费上门调试;
3. 故障响应:7×24 小时远程技术支持,省内 48 小时到达现场;
4. 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成本价维修、年度维保套餐可选。
10.3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总价 5% 履约保证金,项目终验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
10.4 知识产权
1. 本项目定制开发测控软件著作权归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所有;
2. 投标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方案、软件代码、试验数据用于其他第三方项目;
3. 投标方保证所供软硬件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侵权全部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10.5 违约责任
1. 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条款,业主有权解除合同,投标方返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合同总价 15% 违约金;
2. 提供虚假业绩、伪造校准证书,直接作废投标 / 中标资格并赔偿甲方损失;
3. 私自转包、违法分包,业主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0.6 付款节点参考(业主可自行调整)
1. 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 30%;
2. 全部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支付进度款 40%;
3. 系统全功能终验合格支付 25%;
4. 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结清剩余 5% 尾款。
第三卷
(封皮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五、分项报价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方案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XCL-JC-2026-012)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保期: 。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投标保证金;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注: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回单并加盖公章。
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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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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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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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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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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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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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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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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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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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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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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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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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
|
|
… |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投标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如无偏差,请在本页上偏差说明一栏填写“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分项报价表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总报价(元) |
|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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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
|
成立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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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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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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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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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
姓 名 |
|
电 话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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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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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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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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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
备注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证明材料(若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2)……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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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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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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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价格 |
|
|
服务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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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服务期限 |
|
|
内容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近三年发生投标人败诉的合同的项目情况,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如有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七)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2)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附网站对应的查询结果截图;
七、投标方案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章 相关附件
附件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为加强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我单位特作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遵守有关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恶意串通抬价压价。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行贿,串通一气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7.不向评委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入围。
8.不向监督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9.不向贵单位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10.不向贵单位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11.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机构举报。
12.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如若发生上述问题,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不良行为记录,并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质量保证书
致: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保证书作为 (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XCL-JC-2026-012),为保证服务,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成果符合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规范要求。我方作以下保证承诺:
1.如我方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和满足所签合同规定中全部条款内容。
2.如我方中标,本保证书在保质期内有效。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招标文件疑问
致: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泫氏138m排水实验塔中控系统项目(项目编号:SXCL-JC-2026-012),对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后,提出以下疑问,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解答或澄清。
1.
2.
3.
4.
5.………
本信息函不需要装订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 (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保证金退回基本账户信息回函
|
备 注 |
||||
|
项目名称 |
|
|
||
|
项目编号 |
|
|
||
|
投标人名称 |
|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银行汇票( )支票( ) |
后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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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人名称 (和交款单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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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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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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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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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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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出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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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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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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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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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保证金退回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本信息函不需要装订入投标文件。
2.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状态
公示中

